貴州方華置業(yè)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項目
2025-07-15
項目名稱:貴州方華置業(yè)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項目
項目編號:GP-D-CQ-2025117(22)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G32025GZ1000022
轉讓底價: 100萬元
信息披露日期:2025-07-15 至 2025-08-11
項目名稱: | 貴州方華置業(yè)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項目 | ||
項目編號: | 2025071102692 | 監(jiān)測編號: | G32025GZ1000022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5-07-15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8-11 |
公告周期: | 20個工作日 | 發(fā)布媒體名稱: |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云網站 |
標的所在地: |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標的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一、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貴州黔宸置業(yè)有限公司 | |
注冊地(地址): | 貴州省都勻市青云湖大道10號馬鞍山小區(qū)B區(qū)1棟8層5號 | ||
法定代表人: | 吳龍富 | ||
注冊資本: |
1000.0000
萬元
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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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yè)) | ||
經營規(guī)模: | 微型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22720MAAJT2AJ5B |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內部決議 |
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地市級國資委監(jiān)管 | |
批準單位名稱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局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貴州方華置業(yè)有限公司 | ||||||
注冊地(地址): |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貴定縣金南街道金南大道延伸段??荡髽?/td> | |||||||
法定代表人: | 田馳 | |||||||
成立時間: | 2024-11-13 | |||||||
注冊資本: |
100.000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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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yè))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經營規(guī)模: | 微型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22723MAE3H1MC9G | |||||||
經營范圍: | 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房地產咨詢;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住房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2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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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審計報告 | |||
無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0.004092 |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
1738.087592 | 1738.083500 | 0.004092 | ||
審計機構: | 北京厚德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審計基準日: | 2025年5月31日 | |||
以下數據出自最近一期企業(yè)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2025-05-31 | 0.000000 | 0.004092 | 0.004092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
月報 | 1738.087592 | 1738.083500 | 0.004092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貴州辰宇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局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5-07-07 | ||
評估基準日 | 2025-05-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
流動資產 | 1738.087592 | 1836.504092 | |
非流動資產 | |||
資產總計 | 1738.087592 | 1836.504092 | |
負債總計 | 1738.083500 | 1738.083500 | |
凈資產 | 0.004092 | 98.420592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 | 98.420592 | ||
轉讓標的單價評估值(萬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事項: | 1.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職工安置。 2.標的其他情況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3.本次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4.標的企業(yè)原始債務: (1)轉讓方為標的企業(yè)提供1388.0835萬元借款,并由雙方簽訂了《借款協議》。根據《借款協議》的約定,本次借款利息為無息,借款期限2年,借款日期自2025年3月28日起算。 (2)貴州黔興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標的企業(yè)提供300萬元借款,并由雙方簽訂了《借款協議》。根據《借款協議》的約定,本次借款利息為5%,借款期限1年,借款日期自2025年5月29日起算。 (3)受讓方需詳細閱讀標的企業(yè)有關債務情況、債務償還時間節(jié)點安排相關約定(具體詳見《借款協議》),不附帶任何條件的確認并承諾作為連帶債務人自愿加入標的企業(yè)債務,與標的企業(yè)共同、連帶承擔標的企業(yè)債務,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標的企業(yè)債權人支付至1688.0835萬元債務的30%。剩余70%債務及利息一年內付清,并在征得所有債權人書面同意后與黔興公司及轉讓方分別簽訂相應的《抵押擔保協議》。一年內未付清剩余債務及利息,以受讓方企業(yè)收益或資產作為抵押擔保,具體在抵押擔保協議中約定。 5.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時提供以下書面承諾作為報名資料附件: (1)本方承諾其在受讓標的股權后,應根據公司章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按期繳納注冊資本金。 (2)本方承諾遞交受讓申請材料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根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所有權利主張。 (3)本方承諾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為由拒絕簽署產權轉讓合同或拒絕支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已交納的全部價款(含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有權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轉讓,由本方承擔全部相關經濟責任和法律風險。 (4)本方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交易總價款的30%,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5)本方承諾在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有關服務費用。 (6)本方同意標的企業(yè)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間內產生的損益由工商變更后的標的企業(yè)股東按產權比例承擔和享有。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7)本方同意本次產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yè)債權處理,并承諾作為連帶債務人自愿加入標的企業(yè)債務,與標的企業(yè)共同、連帶承擔標的企業(yè)債務,并在企業(yè)股權轉讓時與黔興公司及轉讓方分別簽訂相應的《抵押擔保協議》,以受讓方企業(yè)收益或資產作為抵押擔保。 (8)本方承諾其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且不涉及違規(guī)向自然人募資,不以受讓產權作為底層資產違規(guī)設計或包裝成金融產品直接或間接向自然人銷售。 (9)本方知悉本次產權轉讓不涉及企業(yè)職工安置,承諾標的企業(yè)目前在崗員工勞動關系不因本次產權轉讓行為發(fā)生任何變動,在崗員工的勞動合同繼續(xù)履行(合同已到期、員工自愿辭職、員工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或勞動紀律、法律法規(guī)等情形除外),工作年限連續(xù)計算。 (10)本方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與產權交易所有權扣除本方已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1.提交的受讓申請文件存在虛假、隱瞞及重大遺漏等情形;2.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材料及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3.產生兩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4.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5.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掛牌條件要求的情形;7.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11)本方承諾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貴州黔宸置業(yè)有限公司及所屬集團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貴州黔宸置業(yè)有限公司及所屬集團企業(yè)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12)標的企業(yè)轉讓后訴訟案件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并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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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轉讓是否涉及抵押、擔保、查封: | 否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標的企業(yè)原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不涉及 | ||||||
管理層是否有收購意向: | 否 |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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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 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轉讓方會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需詳細閱讀有關《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標的公司所涉及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相關資料及股權轉讓方案等有關備查資料。意向受讓方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受讓登記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全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以現狀受讓標的。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就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扣除受讓方或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即在轉讓底價基礎上進行自主報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d競買人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e在競價中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3)違反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2、在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3、確定受讓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受讓方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收費標準交納服務費,并同意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從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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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時間: | 分期付款,首次支付為交易總價款的30%,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并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 ||||||
交易條件: | 無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 無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保證金交納賬號: | 2182010001201100013925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納金額: | 30.0000萬元 | ||||||
交納時間: | |||||||
交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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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交納事項: | 意向受讓方應在意向受讓資格獲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按標的轉讓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受讓交易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經競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 | ||||||
保證金返還: | 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最終受讓方的,所交納保證金自書面審核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公告。 | ||||||
掛牌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自主報價 | ||||||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網絡競價 | ||||||
五、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現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擬將我方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的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的相關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確認表》及附件資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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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意向受讓方享有權力及應付義務 | |||||||
意向受讓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產權轉讓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轉讓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受讓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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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注: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交退有關須知 | |||||||
1.出現下列情形意向受讓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1)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質性審查后未達到求購方條件或參加競價未能成功; (2)國資監(jiān)管部門認為其他應退還保證金的行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讓方按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后,不得隨意要求退還保證金。 2..當出現下列情形時,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對保證金做出不予退還的決定: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按照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參與后續(xù)交易的; (3)進入網絡競價程序后,無競買人進行報價,導致本次網絡競價無效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6)其他無故不配合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 (7)信息披露內容約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讓方通過獲取轉讓方或標的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9)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 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交易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3.本所作出不予退還保證金決定,該保證金由本所暫行保管,交易雙方對退還保證金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置,未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申請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是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后,須將有關部門的受理意見以書面報至本所,本所將繼續(xù)保管該保證金,待產權持有人憑相關司法機構作出的生效裁決,并通過司法執(zhí)行程序向本所申請協助執(zhí)行裁決要求支付補償金時,我所將按照有效判決或裁定執(zhí)行。 在交易過程中,如出現以上情況,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將遵照本須知進行辦理。上述條款將在意向受讓方進行求購登記時予以書面告知。本所不對退還保證金的結果做出任何保證和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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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八、交易所聯系信息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胡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15186981772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畢節(jié)路58號聯合廣場A座 | 交易機構網址: | http://www.aik520.com/ |